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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萬有都是本於他"(《羅馬書》11章36節)。神是阿拉法,是俄梅格;是創始的,也是成終的;是首先的,也是末後的。因此,一切具有永恆性質的事物都起源於他,它們也在他身上達到圓滿。神創造萬物是為了榮耀他自己。這並不是因為神自私地渴望我們榮耀他。他是完全自給自足的,我們不能給他任何東西使他更充足。他呼召我們為他的榮耀而活,因為那是我們的至善之道。否則我們會以自我為中心也痛苦不堪。

神在創造萬物時設立了一條律法:叫萬物都以他為中心。只有具有自由意志和擁有道德的生物才能違反這條律法。無生命的造物快樂地順從它們的創造者並榮耀他。但是亞當違背了這條律法,因此我們看到了人類悲慘的後果。

主禱文的第一個祈求是:" 願你的名被尊為聖。"這是主耶穌心裡最主要的渴望。他禱告說:"父啊,榮耀你的名",並選擇了十字架的道路,因為這道路能使父得榮耀(《約翰福音》12章27-28節)。

天父的榮耀,這至高的熱情主宰著主耶穌的生命。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父的榮耀。在他的生命中,神聖和世俗並沒有區別。一切都是神聖的。他為神的榮耀製造凳子和長椅,正如他為神的榮耀傳道和醫治病人一樣。每一天對他來說都是同樣神聖的。在他看來,花在日常生活必需品上的錢,就像花在神的工作上或給窮人的錢一樣神聖。

耶穌在任何時候心裡都完全安息,因為他只尋求天父的榮耀,只在乎父的認可。他活在天父的面前,不在乎從人來的榮譽和讚美。耶穌說:" 那憑著自己的意思說的,是求自己的榮譽"(《約翰福音》7章18節)。

一個屬靈魂的基督徒,無論他表面上或假裝得有多麼為神的榮耀而活,其實在內心深處,他關心的是自己的榮耀。耶穌卻從來沒有尋求自己的榮耀。本於人的聰明才智,並依靠人的聰明才智的事情,最終總是榮耀人。從靈魂開始的事情只會使創造物得榮耀。在永恆的歲月裡,一切在天上或地上的事物都不會尊榮或榮耀人。一切在時間中倖存並進入永恆的事物都是本於神,倚靠神,歸於神。

就神而言,行動的動機賦予行動價值和功績。我們所做的事情很重要,但我們為什麼這麼做更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