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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帝所喜悅的活祭是一顆破碎而痛悔的心,它意識到自己的渺小和無助(《詩篇》51章17節)。這就是亞伯所擁有的,也是該隱所沒有的。也就是為什麼寫道:"主看顧了亞伯,(因而)看中他的供物...... 但主不看顧該隱,因此也不看中他的供物(《創世紀》4章4節)。

信心就是在靈裡完全無助地仰賴主。 "藉著這信心,亞伯比該隱獻上更美的祭品給神;"(《希伯來書》11章4節)。因此,主喜悅亞伯的獻祭。

經文的見解中有一個很大的誤導,就是亞伯和該隱之間的區別就是亞伯獻上了鮮血,而該隱沒有。這樣解經的應用是,一個人被神接受的方式就是在神面前呼求主耶穌的寶血。這幾乎就與這個人的生活方式和他的真實內心狀況(無論是否破碎,無論是否擁有信心)毫無關係。他所做的只是呼求主耶穌的寶血,彷彿就得著了某種神奇的力量,因而受到了主的接受,這使許多人都因這謊言所欺騙了。

無論個人和所有的人都不能只呼求主耶穌的寶血。聖經從來沒有說主耶穌的寶血可以洗淨個人和所有人的罪惡。斷乎不可。這是對聖經暗中的污言穢語。聖經確實說,主耶穌的寶血只洗淨所有"與神行在光中,像他在光中一樣"的人(《約翰一書》1章7節)。要在光中與神同行,這人必須和亞伯一樣,有一顆破碎而痛心懊改的心, 惟有這樣把自己獻上當做活祭才能使主喜悅。

如果有人說他相信主耶穌的寶血,卻有一顆高傲自負的心,主必會抵擋他,反對他(《彼得前書》5章6節),他所做的就像該隱一樣。只有謙卑的人才能從主那裡得到恩典(《雅各書》4章6節)。

只有當我們帶著信心獻上破碎和痛悔的心(謙卑地仰賴主)時,主才能喜悅我們的崇拜、祈禱和職事上的活祭。神所看中的不是我們講道的流利和我們做工的效率,而是我們內心的態度。這是我們可以從《創世紀》4章中這一事件中可吸取的教訓。

從該隱和亞伯的日子到末世,神所喜悅的活祭一直是一種破碎而痛悔的心。他沒有改變。他的律法典章也永不改變。

即使該隱帶來了一隻羊羔並流血,主也不會接受該隱,因為他的心滿是驕傲,提高自己。

柔和謙卑乃是獲得救贖的第一步,然後祈求主耶穌的寶血洗淨一切的罪,得以在光中與主同行。

惟有謙卑的人才能喊如保羅般的勝利呼喊:"如果主與為我們同在,誰能抵擋我們"(《羅馬書》8章31節),因為主只站在謙卑的人一邊。驕傲的人不能這麼說,因為上帝抵擋他們。任何像該隱一樣對自己自負高傲的人,最終也會像該隱一樣,即使他一直呼求主耶穌的寶血。 "不要自欺,神是不可輕慢的。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甚麼"(《加拉太書》6章7節)。神的律法典章無論針對任何人自始至終永不改變。